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为确保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电气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在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推荐办法,同时对学院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和解释。
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李睿、冯琳、梁茂宗、张峰、王勇、吴建东、朱莉、徐潇源、马菁
2、学院将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学院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
4、学院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分值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之后纳入学院遴选指标体系。
为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及高水平科技竞赛,学院继续实施《(电院)关于高水平科技竞赛获奖本科生推免加分的规定》,具体奖项及加分分值见附件1。竞赛类院内加分优惠及其它加分不可累计。
6、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7、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在校期间的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在校期间的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三、推免生名额
2026年学院推免生名额:46个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日,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办法,启动推免生选拔工作;
2、9月3日15:00前,学生通过https://ssc.sjtu.edu.cn/f/241f8a07 提交竞赛获奖信息及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供官方公示文档,并请指导老师提供签字确认信息;原件验证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郭丽老师通知安排;
3、9月13日前,符合推免选拔条件的同学分批在《2026届本科生毕业意向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意向,并根据意向情况签署承诺书(推免知情承诺书或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具体以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通知为准;
4、9月14日17:00前,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
5、9月16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名单上报教育部;
6、9月22日-10月20日(推免生录取阶段,具体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本科阶段有一门次以上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或未能通过2026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1-34204164,anq7@s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2025 年9 月2日
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关于高水平科技竞赛获奖本科生推免加分的规定(/upload/file/20250902/20250902151756_41434.pdf)